2023年度安徽交運集團汽車銷售有限公司10.16汽車起重機采購項目
招標編號 | | 招標地區 | 安徽-合肥 |
招標類型 | 招標公告 | 工程類型 | 起重機械 |
招標單位 | 安徽交運集團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| 截止時間 | 2023-10-23 |
2023年度安徽交運集團汽車銷售有限公司10.16汽車起重機采購項目
1.項目簡介
1.1 項目名稱:2023年度安徽交運集團汽車銷售有限公司10.16汽車起重機采購項目
1.2 采 購 人:安徽交運集團汽車銷售有限公司
1.3 項目概況:用于高速公路路面清障救援
2.采購說明
2.1 采購方式:公開詢比采購
2.2 資金來源及比例:企業自籌
2.3 采購范圍:采購120T汽車起重機1臺
2.4 合同包劃分: /
2.5最高限價:合同控制價 154萬元
2.6 計劃交貨期:合同簽訂之日起50個日歷日
備注:
上牌時,須按需方指定地點和方式執行,選擇的牌號也須經需方認可。需方配合提供公司相關證明及在相關表格加蓋公章等)。交強險,商業保險(含車損險,車損險須不低于車價且包含自燃險、玻璃破碎險等內容),第三者責任險(200萬元),人員險10萬元/人×座位數,不計免賠特約,附加吊臂斷裂保險20萬元,附加起重貨物責任保險10萬元,附加作業人員人身傷亡責任險10萬元和車輛購置附加、檢測、排污、照相、上牌等所有稅、費。3. 供應商資格條件
3.1 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同時具備:
(1)資質最低要求:
①供應商應具備本次采購品牌車輛的銷售資質,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;
②供應商應為本次采購品牌車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,代理商應具備制造商直接授予的代理授權書_。
③所投產品應為經過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認證的定型產品,列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改委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,產品具備國家3C認證和環保認證;
(2)業績最低要求:
自2020年1月1日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至今,至少完成一項具有本項目所投同型號的供貨業績。
注:代理商和制造商的業績可互用:供應商為代理商:可使用代理商銷售給用戶的供貨業績;如供應商使用制造商業績時,只認可制造商直接銷售給用戶的供貨業績,不認可制造商和代理商之間簽訂的供貨業績。供應商為制造商:可使用供應商直接銷售給用戶的供貨業績,也可使用其代理商銷售給用戶的供貨業績。
(3)信譽要求最低要求:
①未被責令停業,暫扣或吊銷執照,或吊銷資質證書;
②未進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產,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;
③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http://www.gsxt.gov.cn)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;
④在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;
⑤在近三年內(自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)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賄犯罪行為;
⑥其他要求: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規情形。
3.2 聯合體: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報價。
3.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包報價,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無效。
3.4 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接受一個供應商參加本次詢比,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的制造商及代理商,或者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的多個代理商(多于1個)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個合同包詢比,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將被否決。(如有)
